院校代码:
    
     12679
    
    (国标)
    
     
     
  
   
    院校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示范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
    
     309
    
    号
    
     
  
   
    
  
   
    一、学院概况:
    
     
  
   学院成立于
   
    1951
   
   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航海、造船、港口管理、国际贸易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院校,先后培养出
   
    13
   
   万人才,遍布航运、港口、造船、经贸、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院占地
   
    1500
   
   多亩,在校生
   
    12000
   
   人,现设有
   
    8
   
   院
   
    3
   
   部,建有
   
    42
   
   个专业,分布在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经济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旅游与人文艺术六大类专业群,覆盖水运经济上中下游产业链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
   
    
  
   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紧紧围绕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需要办学。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黄金水道经济带建设战略和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如火如荼推进之际,学院深化了与国家海警局、海事局、水上公安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重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沿海沿江各大港口航道等全国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以及马士基、达飞等全球最大的航运集团公司的合作关系,通过订单培养、合作育人确保高质量就业。学院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而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半年后薪酬、就业质量等数项指标一直名列江苏省同类院校首位。
   
    
  
   
    二、录取规则:
    
     
  
   1.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考生入校后有三次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时间分别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以及第三学期末。
   
    
  
   3.
  
  
   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相关要求:
    
     
  
   1.
  
  
   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时:
   
    
  
   ①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
   
    4.7(0.5)
   
   、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
   
    4.9
   
   (
   
    0.8
   
   )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
   
   
  
   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
   
    4.6(0.4)
   
   、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
   
    4.8
   
   (
   
    0.6
   
   )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
   
  
   ③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注:①②条括号内数值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2.
  
  
   本校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四、其他说明:
    
     
  
   1.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可查阅各省市招生计划专刊。
   
    
  
   2.
  
  
   我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总额超过
   
    1500
   
   万元。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对各省高考分数达到该省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设有
   
    10000
   
   —
   
    20000
   
   元人民币的海事发展基金奖学金。
   
    
  
   3.
  
  
   我校在校内不设有清真食堂。
   
    
  
   4.
  
  
   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校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市)的招生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400
   
   —
   
    828
   
   —
   
    1150
   
   、
   
    86176333
   
  
  
   、
   
    18512551150
   
  
  
   
  
   传真号码:
   
    025
   
   —
   
    86176007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
   
    309
   
   号
   
    
  
   邮政编码:
   
    211170
    
  
   学院网址:
   
    http://www.jmi.edu.cn
    
  
   招生网址:
   
    http://
    
     
      zs.jmi.edu.cn
     
    
    
  
   电子邮件:
   
    jmizs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