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校址)
: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
198
号)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四、有关专业招生说明
:
(一)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针对不同批次、不同专业类别,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不同的要求。
选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
BC
。
必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
4C1
合格;艺术类专业
D
级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二)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
、外语语种要求:日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为日语,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
、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
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规则:
(一)调档
1
、我院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数的
105
%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
、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等级级差,择优录取。
1
、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择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等级级差分:
A
+
=5
分
A=3
分
B
+
=1
分
2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
→
三志愿
……→
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
、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
1-3
分。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
“
扬州大学网
”
向社会公布。
七、学 费 标 准:
我院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各专业
15000
元
/
学年;普通类本科各专业
13000
元
/
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
八、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514-87993999
、
87997337
、
87994013
、
87978108
、
87994016
网
址:
http://www.yzuglxy.cn
十、奖、助、贷学金情况
(一)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
·
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
·
生)、特等奖学金(
6000
元
/
年
·
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8
项奖助学金,奖励面达
40
%以上,年发放金额约
280
万元。
(二)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约为
100
万元。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申请办法(根据苏教贷〔
2007
〕
5
号文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1
、每年
4
月底前,由新生所在高级中学将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2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中学证明、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户籍所在地助学贷款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跨县(市、区)就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参加高考学生,经中学隶属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该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后者纳入本地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