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名称:
常州工学院
高校代码:
11055
高校性质:
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
公办
校 址:
本
部——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
1号
一、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
120%以内;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对考生语种不作限制,但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除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5、我校对报考相关专业有选测科目要求;
6、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7、
所有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二、录取办法
1
、江苏省外招生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
、江苏省内招生
⑴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填报各批次志愿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即普通本科:选测
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民办本科: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⑵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3
、艺术类招生
⑴ 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校单考的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⑵ 参加我校单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者,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常州工学院
2009
年
5
月
1
日
附:
招生代码
及咨询方式
邮政编码:
213002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 通江南路299号 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E-mail:zsjy@oa.czu.cn
常州工学院招生代码:
1223
联系电话:
0519-85209039 0519-85211043
常州工学院中外合作招生代码:
1732
联系电话:
0519-85210282 0519-85217531
常州工学院延陵学院招生代码:
1832
联系电话:
0519-85206670 0519-85209039 0519-8521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