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苏淮安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8年

男女比例 35:6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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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适用) -2008-05-14 16:01:00

淮阴工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内适用)

高校名称: 淮阴工学院 高校代码: 11049

高校性质: 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校

录取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 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05 %以内。

3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 1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 。非英语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5 、学校对报考专业有选测科目要求(详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6 、学校对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二、录取办法

1 、普通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特征分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 2B 4C 1 合格”(即 2 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 B 级, 4 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 C 级,信息技术等级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

2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 D 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 证书发放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 , 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位。

四、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介绍、奖贷勤助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五、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学生处
联系电话: 0517-83591073 (传真) 83591198 83591112

招生咨询网址: http://xsc.hyit.edu.cn

E-mail zjb@hy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路 1 号(淮安市高教园区大学城)

邮编: 2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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