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国标:
10826
、省标:
1651
一、学校名称: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城东首
三、办学性质与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四、学历层次与学习年限:专科三年制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凡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参加
09
年高考,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资格线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六、
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与实践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上网电子注册的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证书。
七、录取规则:
1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章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本院各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男女生比例也不作要求;对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体检标准等规定。
3
、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办理。
4
、对考生选测及必测科目不作限制,测试等级符合专科规定等级要求即可。
5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省专业统考合格,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6
、其他相关要求:符合省考试院相应规定即可。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经济贸易系、旅游系、外语系专业
7800/
年;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专业
8200/
年;艺术系专业
8600/
年(具体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2
、住宿费:
1000
元
/
年·生(
6
人间公寓宿舍)。
3
、教材代办费:学年初预先收缴,学年末按实结算。
九、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
[2006]105
号、苏价费
[2006]319
号、苏财综
[2006]57
号文件执行。
十、招生咨询电话:
0515-82314629
0515-82315089
网址:
www.mdu.edu.cn
查证电话:
025-83335369
省教育厅查证网址:
www.ec.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