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上海

院校隶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创建时间1998年

男女比例 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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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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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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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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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09 09:07:00

2010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宝山 锦秋 299
浦东 校区: 上海 浦东新 华夏东路 3102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 " 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参照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1 、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 、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备注:
1 、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 、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20000 元【沪价费( 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 13000 元【沪价费( 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费( 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院本部四人间( 2500 / 年)、六人间( 2000 / 年)、浦东校区六人间( 1400 / 年)【沪价费( 2004 35 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6514754 66504946 56680657-8110
十三、投诉电话
021-56682066
十四、网址
http://www.shbangde.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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