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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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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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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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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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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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公路3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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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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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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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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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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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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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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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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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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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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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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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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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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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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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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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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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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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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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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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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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为适应护理工作的特殊性,
报考
护理专业者要求
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5cm
及以上。
3
、为适应康复治疗技术工作的特殊性,
报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者要求
男生身高
168cm
及以上,女生身高
158cm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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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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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当地投档比例范围内调档。
2
、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择优录取。
3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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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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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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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7]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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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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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2000元沪价费[2003]05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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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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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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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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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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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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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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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021-54902288、021-549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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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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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监察室:021-549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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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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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ouhu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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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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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在入学后,通过学院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可申请6000元贴息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息还贷,最迟六年还清。
勤工助学:学院对困难学生积极开辟校内外勤工机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也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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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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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ouhuaz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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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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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2009年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4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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