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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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徐汇校区: 上海市 徐汇区 中山西路2271号 奉浦校区: 上海市 奉贤区 奉浦大道123号 国权路院区: 上海市 杨浦区 国科路75号 交通路院区: 上海市 普陀区 交通路1933号 共和新路院区:上海市 闸北区 共和新路1458号 赤峰路院区: 上海市 杨浦区 赤峰路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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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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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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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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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 1%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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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其中日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朝鲜语;其它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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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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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院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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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规则 |
(一)投档及录取规则: 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划定的每一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 100% - 105% 比例之内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 120% 比例之内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酒店管理(本科、喜达屋集团订单班)、酒店管理(本科、洲际集团订单班)、酒店管理(专科)专业招生,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 ( 1 )上海考生:考生本人须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 2271 号)分别接受喜达屋集团或洲际集团的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 ( 2 )外省市考生:由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并分别由喜达屋集团和洲际集团与考生进行网络视频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有意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市考生须预先做好 QQ 账号申请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事项。 2 .英语(本科)专业:上海市考生“英语”口试成绩≥ C 级、高考“英语”科目成绩≥ 105 分(满分 150 分);外省市考生要求有口试成绩、 高考“英语”科目成绩≥ 100 分 (满分 150 分,非满分 150 分的按比例计算)。 3 .日语(本科)专业:上海市考生“日语”或“英语”口试成绩≥ C 级;外省市考生要求有口试成绩。 4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 个艺术本科专业: ( 1 )上海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市教委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 50 分(含 50 分,满分 150 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 10 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 5 名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 45 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 1.6 )。 ( 2 )外省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英语成绩≥ 50 分(满分 150 分), 录取总分(满分 100 分) = (文化成绩 / 文化成绩满分 *50%+ 专业成绩 / 专业成绩满分 *50% ) *100 。 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5 .应用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报考录取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专科最低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 (二)本校不实行级差分。 (三)同分处理原则 1 .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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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 准 |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75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艺术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中外合作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5000 元。[沪教委财( 2005 ) 34 号] |
住宿费标 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 2003 ) 56 号]、[沪财预( 2003 ) 93 号]、[沪教委财( 2012 ) 11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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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商学院 |
证书种类 |
1. 本科专业: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2. 专科专业: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专科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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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系电话 |
招办: 021-54252879 (直线 + 传真) 64870020*1124 (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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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投诉电话 |
纪委监察室: 021-67105467 (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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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 |
www.sbs.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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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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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