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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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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松江
        
       
       
        区
       
       
        
         
         
        
       
       
        
         文翔路
        
       
       
        
         
          
          
         
        
       
       
        路
       
       
        
         
          
           2800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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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
        
       
       
        
         
         
        
       
       
        校区:
       
       
        
         
          
          
         
        
       
       
        
         上海
        
       
       
        
         
          
          
         
        
       
       
        市
       
       
        
         
         
        
       
       
        
         松江
        
       
       
        区
       
       
        
         
         
        
       
       
        
         文翔路
        
       
       
        
         
          
          
         
        
       
       
        路
       
       
        
         
          2800
         
        
       
       
        号
       
       
         | ||
| 
       
        
         
          
          
         
        
       
       
        
         徐汇
        
       
       
        
         
         
        
       
       
        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中山西路
        
       
       
        
         
         
        
       
       
        路
       
       
        
         
          
           2230
          
         
        
       
       
        号
       
       
         | ||
| 
       
        备注:
       
       
         |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注:
       
       
        
         
          
          
         
        
        
          |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一般专业限招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业日语、英语兼招。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不招收色觉异常
       
       
        
         Ⅱ
        
       
       
        度(俗称色盲)、单色不能辩的考生。
       
       
         | |
| 
       
        
         九、录取规则
        
       
       
         | 
       
       
       
        1
       
       
        
         、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
       
       
        
         、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之内进行投档,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在文理科不分的情况下,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4
       
       
        
         、分专业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
        
        
          
       
        5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6
       
       
        
         、
         
          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
         
        
       
       
        C
       
       
        
         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必须在
        
       
       
        100
       
       
        
         分及以上;
        
        
          
       
        7
       
       
        
         、
         
          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
         
        
       
       
        C
       
       
        
         级及以上。
        
        
          
       
        8
       
       
        
         、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
        
       
       
        C
       
       
        
         级及以上。
        
        
          
       
        
         9
        
       
       
        、录取专业为会计学的考生,录取以后,我校将根据其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和英语笔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学习。
       
       
        
          
       
        (备注:需说明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同分处理情况以及投档规定
       
       
        等。)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本科专业:
       
       
        
         5000
        
       
       
        元
       
       
        
         /
        
       
       
        年;
       
       
         
       
        高职高专专业:
       
       
        
         7500
        
       
       
        元
       
       
        
         /
        
       
       
        年(其中中日合作专业为
       
       
        
         15000
        
       
       
        元
       
       
        
         /
        
       
       
        年)
       
       
        
          | 
| 
       
        
         住宿费标准
        
       
       
         | 
       
        
        
       
       
        松江校区住宿:
       
       
        
         1400
        
       
       
        元
       
       
        
         /
        
       
       
        年
       
       
         
       
        
        
       
       
        徐江校区住宿:
       
       
        
         1200
        
       
       
        元
       
       
        
         /
        
       
       
        年(部分住宿)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 
| 
       
        
         证书种类
        
       
       
         | 
       
        学业期满,符合毕业资格,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7705115
        
       
       
        、
       
       
        
         67705238
        
       
       
        、
       
       
        
         677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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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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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705008
        
       
       
        、
       
       
        
         6427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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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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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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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学校每学年对评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励金,发放奖励金的最高等级可达
        
       
       
        3500
       
       
        
         元
        
       
       
        /
       
       
        
         年,累计获奖学生比例可达学生总数的
        
       
       
        40%
       
       
        
         。
        
        
          
       
        
         2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由个人申请并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经审核后可在相关银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最多可贷
       
       
        
         6000
        
       
       
        元)。同时,学生可申请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获得一定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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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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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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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21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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