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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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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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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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
4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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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
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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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
5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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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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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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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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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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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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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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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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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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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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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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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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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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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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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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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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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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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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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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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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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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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
2
)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3
)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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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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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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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
[2005]14
号文件;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9500
元沪价行
[2005]14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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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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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
1000-1200
元沪价费
[2003]56
号、沪财预
[2003]93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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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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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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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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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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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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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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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021-64779303
、
021-6477320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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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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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监察室:
021-645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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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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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qp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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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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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按国家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最高每学年
6000
元,共三年。
勤工俭学:
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推荐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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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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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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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0 1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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