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始建于
1955
年,
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工学、法学、文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培训与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资格
的
省属公办高校,也是吉林省首批开展
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及高职
—
本科“
3+2
”衔接模式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高等学校(具有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资格)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
429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金融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工程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工程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投资与理财(理财规划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000
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500
元;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畜牧兽医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数字出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英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
一
)
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航空服务专业
报考条件:
1
.
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体态匀称,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
.
身高:女生:
3
.
视力:无色盲、色弱、女生矫正视力
C
字表
0.5
以上;男生裸视
C
字表
0.7
以上。
4
.
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三)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二)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
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
,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
者优先录取,
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三)对口升学按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高职—本科“
3+2
”衔接模式录取有相关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
:
//www.jemc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
429
号
联系电话:
0431---8932-5111 / 5222
(传真)
/ 5333
联系人:赵老师
李老师
罗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