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吉林长春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5年

男女比例 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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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7 13:06: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职 本科“ 3+2 ”衔接模式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类型: 成人高等学校(具有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资格)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 429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工程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 软件技术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000 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500 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000 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500 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000 元;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他院校志愿考生。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予以录取。即对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出现满足投档条件的专业即被投档,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考生 志愿及 等效分数相同时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高职—本科“ 3+2 ”衔接模式录取有相关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 //www.jemc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 429

联系电话: 0431 8932-5111 / 5222 (传真) / 5333

联系人:赵老师 李老师 王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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