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881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汽车电子技术(特殊专业,不建议女生报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8800
元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特殊专业,不建议女生报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8800
元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8800
元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8800
元
;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8800
元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3800
元
;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9800
元
;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800
元
;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特殊专业,不建议女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citp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881
号
联系电话:
18946789595
联系人:杨宏伟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