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名称: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二、
   
  
  
   
   
  
  
   
    校
   
  
  
   
    
     
     
    
   
  
  
   
    址: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
  
  
   
    1699
   
  
  
   号
  
  
   
   
  
  
   (主校区)
  
  
   
   
  
  
   邮编:
  
  
   
    130600
    
  
   
    
    
   
  
  
   
    三、
   
  
  
   
   
  
  
   
    办学层次:
   
  
  
   独立学院
  
  
   
  
   
    四、录取原则:
    
     
  
   
    
     1
    
   
  
  
   
    、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
   
  
  
   一志愿生源充足情况下,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
  
  
   
    120%
   
  
  
   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我校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根据国家三部委对报考农林院校一志愿考生加
  
  
   
    10~20
   
  
  
   分录取的照顾政策,在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调剂考生。
  
  
   
  
   
    3、
   
   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英语(英日双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英日双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语种。体检参照
  
  
   
    2003
   
  
  
   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英语专业录取原则:①报考
   
    旅游管理专业
   
   要求:身体健康
  
  
   
    ,
   
  
  
   体形匀称正常
  
  
   
    ,
   
  
  
   五官端正
  
  
   
    ,
   
  
  
   语言流利
  
  
   
    ,
   
  
  
   性格开朗
  
  
   
    ,
   
  
  
   外貌较佳;男生身高
  
  
  
  
   
    4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
   
  
  
   的艺术类考生,
  
  
   参加我校美术专业课加试
  
  
   
    ,
   
  
  
   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
  
  
   
    +
   
  
  
   专业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河北、
   
  
  
   
    辽宁、
   
  
  
   
    吉林、黑龙江、
   
  
  
   
    江苏、浙江、江西
   
  
  
   
    7
   
  
  
   省的艺术类考生
  
  
   
    ,
   
  
  
   需
  
  
   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
  
  
   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
  
  
   
    ,
   
  
  
   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自带本省美术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证。
  
  
   
  
   
    五、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教字(
    
     2000
    
    )
    
     68
    
    号文件的规定,我院
    
     2008
    
    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
  
  
   
    1
   
  
  
   )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每年·生
  
  
   
    7000——14000
   
  
  
   元不等,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
  
  
   
    2
   
  
  
   )宿费:
  
  
   
    4
   
  
  
   人间(室内卫生间)收费标准为
  
  
   
    1200
   
  
  
   元/年·生;
  
  
   
    6
   
  
  
   人间(室内卫生间)收费标准为
  
  
   
    680
   
  
  
   元/年·生。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 : 毕业证书由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颁发,学位证书 颁发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的学位证,或按照 国家教育部 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