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吉林长春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0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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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光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14:23:00

1、 高等学校名称(全称)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 13600

2 校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岭东路 283 号 (邮编 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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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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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5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面向全国计划招生 2300 人,其中本科 2100 人,专科 200 。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省招生办 2009 年招生计划表,或到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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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7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俄语、日语、英语、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专业招英语考生;朝鲜语、应用韩语专业招非朝鲜族的英语考生。
8 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9 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健康无严重疾病,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10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 内蒙古 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艺术加试合格证,吉林、 山东、 黑龙江、辽宁、浙江、河北、山西、江西、 新疆 省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 *40%+ 专业课成绩 *60% 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吉林、内蒙古、新疆 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加试并取得艺术加试合格证,黑龙江、 山东、 辽宁、浙江、河北、山西省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音乐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吉林、内蒙古、新疆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山东、黑龙江、辽宁、河北、山西、浙江、江西省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播音主持类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排名并列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有舞弊行为者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 110 分; 对外汉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 100 分,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 100 分。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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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收费标准, 10000-15000 / 年·生 , 专业不等。详见下表: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专业名称 ( 本科 )

依据标准

收费标准 ( / )

英语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3500

俄语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000

朝鲜语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3000

日语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3500

汉语言文学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0000

应用心理学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0000

汉语言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0000

广告学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300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4000

音乐表演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4500

通信工程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000

电子信息工程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500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000

经济学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2500

会计学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500

财务管理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500

工商管理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000

市场营销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000

旅游管理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000

对外汉语(新增本科)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新增本科)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5000

新闻学(新增本科)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4000

应用韩语 ( 专科 )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0500

数控技术(新增专科)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0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新增专科)

吉政办发 [2007]28 号文

11000

12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3
学校联系电话 :( 0431 84802030 84802035 84802333

传 真:( 0431 84849991

联系人 :范老师、刘老师、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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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www.ccugh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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