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吉林吉林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64年

男女比例 38:62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3 14: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 65 号。


`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选矿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冶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物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

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金融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700 ;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办)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

涉外旅游(校企合办)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500 ;

通信网络与设备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500 ;

电子工艺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500 ;

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 ;

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 ;

移动通信技术(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700 ;

民航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

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金属矿开采技术不招收女生外,其他各专业无男女比例。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方式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 , 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同等分数考生按相关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段提高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 65
联系电话: 0432-63426560
联系人:任琳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