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
9999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检测与调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电气自动化技术(设备电气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980
元
;
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汽车定损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7980
元
;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
,
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
,
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应符合所报专业的体检标准。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文科考生,要求男生身高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⒈
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⒉
优中选优原则,即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按综合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⒊
完成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
,
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
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即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
5.
江苏省
⑴
选测科目:物理
,
另外一科选测科目不做要求
,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
9999
号
联系电话:
0431-85751854
联系人:许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