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职业大学
2010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
5117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高职专业
25
个。
2010
年招生的高职专业
25
个。
第六条
2010
年我校招生计划
1940
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限英语考生。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
文史类、理工类:
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
110%
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
120%
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
6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
10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加试要求: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必须有
2010
年吉林省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3
、 专业调整:学校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jlsppc.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
5117
号(邮政编码:
136000
)
联系电话:
13943462388
联系人:霍平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职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营销与策划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元;商务英语专业、旅游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
元;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300
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700
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3G
通信技术应用)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7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