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
5117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元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元
;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00
元
;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
元
;
旅游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
元
;
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300
元
;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
元
;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
元
;
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五章
录取说明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
文史类、理工类:
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 110% 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校根据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 120% 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 6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 100% ,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2 、加试要求:报考艺术类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和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有 2014 年吉林省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3 、专业调整:学校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 “ 同意(是) ” 或 “ 不同意(否)的 ” 一律视为 “ 不同意(否) ” 。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lspp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 5117 号
联系电话: 0434-3304766
联系人:沙永春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