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通化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育才路
950
号(我院设有两个分院。通化分院:通化市东昌区文明路1078号;白山分院:白山市浑江大街7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
36
个,专科(高职)专业
8
个。
2010
年招生的本科专业
33
个,专科(高职)专业
6
个。(其中初等教育专科专业办学地点在通化分院或白山分院)
第六条
2010
年我校招生计划
3095
人,其中本科
2695
人,高职(专科)
400
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朝鲜语专业考生可以零起点,朝鲜语专业要求是高考非朝鲜语答卷的考生
。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不限。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
。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
120%
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
2.
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
5
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
5
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
艺术类专业,对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证(吉林省内考生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取得省内统考合格证)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按文化课成绩的
30%
与专业课成绩的
70%
加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加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吉林省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
6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
10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按文化课成绩的
30%
与专业课成绩的
70%
加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
文理兼招(混合投档)专业,如本科最低控制线不同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文理科控制线之差进行校正后排序录取(例:如文科线高于理科线
X
分,则理科文化课成绩均加上
X
分后进行折算排序录取)。
艺术类按折算后分数,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
2
分。
4.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合格的考生,先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0%
,再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0%
。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thnu.edu.cn
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育才路
950
号
邮编:
134002
联系电话:
0435-3208020
联系人:车喜全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毕业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通化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由通化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
3500
元
/
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财务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3800
元
/
年;中药学、药物制剂
4000
元
/
年;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法学
4200
元
/
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
4400
元
/
年;英语、日语、朝鲜语
4600
元
/
年;美术学、艺术设计
5400
元
/
年;音乐学
6200
元
/
年;音乐表演
9000
元
/
年。
高职(专科)专业:生物技术及应用、市场营销、酒店管理
3500
元
/
年;药物制剂技术
3700
元
/
年;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
4300
元
/
年;初等教育(语文)、初等教育(数学)
3300
元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