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2055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
高职
)
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940
元
;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820
元
;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940
元
;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200
元
;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060
元
;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060
元
;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060
元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180
元
;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400
元
;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620
元
;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620
元
;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940
元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940
元
;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620
元
;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840
元
;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25000
元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24000
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元
;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850
元
;
专科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网络系统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信息安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英语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专科
(
高职
)
专业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国防生外,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
90
分
(
江苏省考生
72
分
)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
,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总分
×60%+
专业课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总分
+
专业课成绩总分。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选拔培养军队后备干部(国防生)的录取原则按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执行。
根据《江苏省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规定,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
“2B”
,对进档考生采用
“
先分数后等级
”
办法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类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类为语文、外语、数学。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ccu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
2055
号
联系电话:
0431
-
85914753
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