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沈阳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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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15 08:46:00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 82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 学制: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司法警务 , 学习年限为 2 年。其它专业为 3 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24. 4 万平方米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6349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169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78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1373.1 万元,图书 12.54 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 业(方向) 名 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90104

法律事务

3

690101

司法助理

3

690203

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

2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司法方向)

3

690303

安全防范技术管理(电子监控管理方向)

3

680108

公共安全管理(安保策划方向)

3

680110

防火管理(工程技术方向)

3

690102

法律文秘

3

690103

司法警务

2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社区管理与服务(保卫师方向)

3

620203

会计(司法方向)

3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通关方向)

3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贸代理方向)

3

660108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师方向)

3

660102

应用英语(涉外警务方向)

3

应用英语(法律方向)

3

660109

旅游英语

3

660109

旅游英语(航空港服务方向)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50108

涉外事务管理

3

630302

中药(中药材方向)

3

中药(中药生物技术方向)

3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10301

食品加工技术

3

690105

书记官(中文速录方向)

3

690201

刑事执行

3

660112

文秘(速录师方向)

3

520503

空中乘务

3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

620505

物流管理(航空物流方向)

3

三、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办法

1 、学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 、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 、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 、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 8000 元,最低金额 3000 元。除此之外学院从行政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特困生基金 300 1500 元。

五、招生录取原则

1 、调档比例:按 120% 投档。(辽宁省100%投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1 )我校 2014 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 )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 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说明

1. 招生类型 : 具备并且取得高考资格、 1994 1 1 以后出生的考生。

2.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指示精神,组成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

2014 3 10 - 4 月5 :网上报名;

2014 4 12 :公布考生预审合格名单;

2014 4 18 :考生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2014 4 19 :综合文化考试;

2014 4 20 :专业面试;

2014 4 21 :专业体检;

2014 4 21 -25 日:成绩汇总、发布;

2014 4 27 :预录取、公示;

2014 4 30 :审核录取、上报辽宁省招办。

3. 录取办法 : 考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 在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符合规定录取分数的条件下,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并且需通过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本专业不设英语小分限制。

4 )联系电话: 024 86841511 024 88037003

024 86843322

网址: www.lacpj.com :电子邮箱: lacpjzsb@lacpj.com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4 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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