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 章 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护理、护理(英语班)、医疗保险实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医保健康复技术、法律事务(医事法律)、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助产、针灸推拿、中药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中草药炮制与加工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医药营销(药品营销)、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物流管理(医药物流)、中药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
2
号(邮编:
110101
);生物制药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药物分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本溪经济开发区枫叶路
206
号(邮编
117004
)。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
)
。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学制为
2
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2
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55.9336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6746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224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7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1804.7
万元,图书
29.6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
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530304
|
中药制药技术
|
三年
|
530304
|
中药制药技术(中草药炮制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530305
|
药物制剂技术
|
三年
|
530402
|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
三年
|
620108
|
医疗保险实务
|
三年
|
620404
|
医药营销(药品营销)
|
三年
|
620404
|
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
|
三年
|
620505
|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
|
三年
|
630108
|
针灸推拿
|
三年
|
630201
|
护理
|
二年
|
630201
|
护理
|
三年
|
630201
|
护理(英语班)
|
三年
|
63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630402
|
医学生物技术
|
三年
|
63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630405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630406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630407
|
医学营养
|
三年
|
630408
|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
三年
|
630410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三年
|
630417
|
中医保健康复技术
|
三年
|
690104
|
法律事务(医事法律)
|
三年
|
630302
|
中药
|
三年
|
630502
|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
|
三年
|
630202
|
助产
|
三年
|
530302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530208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三年
|
530306
|
药物分析技术
|
三年
|
58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
40%
,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
2%
,每生每学期
750
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
3%
,每生每学期
500
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
5%
,每生每学期
260
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
10%
,每生每学期
150
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
20%
,每生每学期
100
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
120
%调档(在辽宁省执行
100%
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
2014
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何处理,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
6
、联系电话、网址
部门: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电话:
024-89800928
传真:
024-89801188
网址:
http://www.lnwsxy-edu.com
E-mail
:
lnwszs@163.com
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