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
158
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学院总占地面积
39.3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1.5
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
17.08
万册。目前学院共有教师
166
人,其中专任教师
132
人(副高职以上
23
人,占
17
%;中级职称
27
人,占
20
%。研究生以上学历
17
人,占
13
%);校内兼课教师
5
人;外聘教师
8
人(多数为副高职以上)。
二、招生计划
1
、语种要求:不限
2
、男女生比例:不限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三年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三年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600207
|
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60021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三年
|
630103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三年
|
630205
|
保险
|
三年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交通运营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
9000
元
/
年;保险、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专业学费
8000
元
/
年;住宿费
1200
元
/
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
/
年、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一等助学金
4000
元
/
年,二等
2500
元
/
年。
六、录取办法
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
%以内
(
针对于辽宁省考生,调档比例按
100
%执行。
)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遵循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按照第一专业未录满数录取,如果录满则依次按照专业顺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
、
学院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
158
号。
联系部门: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邮
编:
116031
招生热线:(
0411
)
86446929 86447739 86510638
86861109
86861276
86447139
86861606
传
真:(
0411
)
86447739
学院网址:
www.dlqcxy.net
电子邮箱: dlqcxy@163.com
七、单独招生
1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对象
|
学制
|
计划
|
学费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高中
|
三
|
300
|
9000
|
中职
|
10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高中
|
三
|
100
|
9000
|
中职
|
40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
|
高中
|
三
|
150
|
9000
|
中职
|
40
|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文理
|
高中
|
三
|
10
|
800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理工
|
高中
|
三
|
20
|
9000
|
交通运营管理
|
文理
|
高中
|
三
|
10
|
9000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工
|
高中
|
三
|
45
|
9000
|
中职
|
2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理工
|
高中
|
三
|
40
|
9000
|
中职
|
10
|
||||
保险
|
文理
|
高中
|
三
|
10
|
8000
|
中职
|
5
|
||||
会计
|
文理
|
高中
|
三
|
10
|
8000
|
中职
|
5
|
||||
物流管理
|
文理
|
高中
|
三
|
10
|
8000
|
中职
|
5
|
||||
|
|
|
合计
|
930
|
|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者,均可于
3
月
16
日—
4
月
17
日登陆我院网站(网址
:http://www.dlqcxy.net
)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dlqcxy.net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
4
月
17
日
2
、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
4
月
18
日
3
、面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等相关资料于
4
月
24
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
面试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
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
:http://www.dlqcxy.net
)查看。
4
、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
3
月
17
日
--4
月
15
日之间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报名费汇款账号并汇款。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
100
元。
5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
高中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计
400
分。中专、技校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形式。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总计
200
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生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数学、
文化综合素质
|
笔试
|
高中生
|
4
月
24
日
|
9:30
-
12:00
|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
数学、语文
|
笔试
|
中专技校
|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四)成绩公布
我院单独招生总成绩于
4
月
25
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
http://www.dlqcxy.net
)。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
0411-86446956
。
(五)录取程序及规则
1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
2016
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
、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
、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
、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
4
月
25
日,
4
月
26
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六)其他规定
1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
、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
、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注册入学
1
、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
2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费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工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保险
|
文理
|
30
|
8000
|
三
|
高中
|
|
合计
|
150
|
|
|
|
3
、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
1
)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
--4
月
6
日。
对象为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
2
)学校面试:时间
2016
年
4
月
9
日。
(
3
)学院审核:时间
2016
年
4
月
10
日审核,
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学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省会考成绩及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为依据进行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加分资格
|
分数
|
备注
|
优秀三好学生
|
+20
分
|
|
获得省级获奖证书
|
+20
分
|
|
党员
|
+20
分
|
|
获得市级获奖证书
|
+15
分
|
|
获得校级获奖证书
|
+10
分
|
|
少数民族
|
+10
分
|
|
特长生(音乐、美术、体育)
|
+5
分
|
|
注:如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
4
)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公布录取结果,并于
4
月
12
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五、入学后相关政策
(一)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
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