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大连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94年

男女比例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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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翻译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6 13:54:00

大连翻译职业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大连翻译职业学院

2 、办学地点(校址):学院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 11 10 号。

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学习年限:三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三年

6 、办学形式: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46.54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 4.2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115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21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818.11 万元,图书 24.43 万册。

二、招生计划及说明

1 、计划总数: 2008 年招生计划总数 1200 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 940 人,面向外省招生 260 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 40 人,招生高中毕业生 1160 人。

2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我院应用英语、应用英语(英日双语)专业仅限英语类考生报考;应用日语、应用日语(日韩双语)、应用俄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对考生无语种限制。

3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660102

应用英语

三年

660102

应用英语(英日双语)

三年

660103

应用日语

三年

660103

应用日语(日韩双语)

三年

660104

应用俄语

三年

660106

应用法语

三年

660107

应用韩语

三年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翻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

1 、收费标准及其它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退还剩余学费。

3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入校后申请参加我院校办企业大连大译五舟贸易有限公司网络实训基地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网络实训基地,不仅为大译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而且也为学生勤工助学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大连翻译职业学院,学生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都可以通过网络实训基地进行工作,一方面得到了实践锻炼,另一方面可以有比较可观的经济收入,填补学习和生活费用,减轻家长的部分经济负担。也为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创造了机会,为将来的就业奠定了思想基础。

六、招生录取规则

1 、调档比例:我院的调档比例为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20 %调档。

2 、我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4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均予以认可。

5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意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6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对文化课、身体状况、思想品德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1 、我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咨询:

、大连翻译职业学院网站( www.dltcedu.org

、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411-87580708 87580155

、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

zsb@dltcedu.org

2 、学院通讯地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 11-10

、邮编: 116600

3 、我校将通过大连翻译职业学院网站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正规渠道公布录取结果。

4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党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电话: 0411-87580917

八、附则

本章程自 2008 4 月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大连翻译职业学院

2008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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