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办学类型:
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
高职
学习年限:
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3
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
校园占地面积
40.663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593089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290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65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1832.15
万元,图书
30.8423
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
2015
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
1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年
|
6500
元
|
|
2
|
630701
|
市场营销(会展商务)
|
3
年
|
6000
元
|
|
3
|
630701
|
市场营销(庆典)
|
3
年
|
6000
元
|
|
4
|
630701
|
市场营销(大数据应用)
|
3
年
|
6000
元
|
|
5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年
|
6000
元
|
|
6
|
630703
|
广告策划与营销
|
3
年
|
6000
元
|
|
7
|
630703
|
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经营管理)
|
3
年
|
6500
元
|
|
8
|
630602
|
商务管理
|
3
年
|
6000
元
|
|
9
|
690205
|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文秘)
|
3
年
|
6000
元
|
|
10
|
630507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3
年
|
6000
元
|
|
11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年
|
6500
元
|
|
12
|
640101
|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
|
3
年
|
6500
元
|
|
13
|
630604
|
连锁经营管理
|
3
年
|
6000
元
|
|
14
|
5804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年
|
8000
元
|
|
15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年
|
6000
元
|
|
16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
年
|
6500
元
|
|
17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年
|
9000
元
|
|
18
|
6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
|
3
年
|
9000
元
|
|
19
|
660206
|
影视编导
|
3
年
|
9000
元
|
|
20
|
650201
|
表演艺术
|
3
年
|
8500
元
|
|
21
|
650101
|
艺术设计(装潢)
|
3
年
|
8000
元
|
|
22
|
650101
|
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
|
3
年
|
8000
元
|
|
23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3
年
|
10000
元
|
|
24
|
660213
|
摄影摄像技术
|
3
年
|
10000
元
|
|
25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年
|
9000
元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
[2011]53
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
、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
8000
元;⑵ 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⑷ 国家助学金一等
4000
元、二等
2500
元;⑸学院奖学金一等
800
元、二等
400
元、三等
200
元。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4
、住宿费:
800
元
/
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为:
120%
以内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
105%
以内。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
、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
2016
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要求美术加试成绩达到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线。
6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7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
、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邮编:
110148
招生办电话
:024-89346103
、
89349555
、
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
http://www.ggxy.com
E-mail
:
zsc@ggxy.com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2016
年
3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