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12年

男女比例 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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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1 07:54:00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 24 26 号。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 高职

学习年限: 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3-5 年;

学制为 2 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2-3 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22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1307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309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35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2749 万元,图书 27.1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

560504

工程监理

3

560502

工程造价

3

620201

财务管理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2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

56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 年;省政府奖学金 8000 /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 年;国家助学金分一、二等,一等助学金 4000 / 年,二等助学金 2500 / 年。

学院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校级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 3000 1600 1000 600 / 学年。

为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 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2006 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 2009 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 “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 12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学院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419-2307251 2307160 2304413

传真电话: 0419-2306455

网址: www.lnxx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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