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沈阳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3年

男女比例 37:63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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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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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2011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22 15:59:0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计算机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 :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 校园占地面积48632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5487平方米,专任教师8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719.72万元,图书87.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学校外语课程除总院应用日语语种不限,计算机学院应用日语及软件技术专业安排英语、日语课程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学制
所在院系
1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总院
2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计算机学院
3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4
580103
数控技术
3
汽车分院
5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6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
3
汽车分院
7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总院
8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总院
9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
汽车分院
10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总院、汽车分院
11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12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3
汽车分院
13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总院
14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汽车分院
15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汽车分院
16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总院、汽车分院
17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总院、汽车分院
18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19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0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3
总院
21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
3
总院
22
590108
软件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4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5
590301
通信技术
3
总院
26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3
总院
27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拍卖与典当管理)
3
总院
28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理财)
3
总院
29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
总院 、计算机学院
30
620203
会计(财务软件应用)
3
计算机学院
31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总院
32
620401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3
总院
33
620405
电子商务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34
620503
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3
总院
35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
总院
36
620505
物流管理
3
计算机学院
37
620505
物流管理 (电子物流)
3
总院
38
640101
旅游管理
3
总院
39
640106
酒店管理
3
总院
40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总院
41
660103
应用日语
3
计算机学院、总院
42
660102
应用英语
3
计算机学院
43
660108
商务英语
3
总院
44
660109
旅游英语
3
总院
45
660112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3
总院
46
660112
文秘(速记与速录)
3
总院
47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3
总院
48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计算机学院、总院
49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辽)
3
总院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 学院阳光学子超市、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 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0分。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24-88252211 024-88252158 024-88252727  024-88252658
网址: http://www.vtcsy.com 邮编: 110045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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