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97
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社会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能超过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3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3.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专业:无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660303
|
社会体育
|
两年
|
660302
|
运动训练
|
两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社会体育专业:
4000
元
/
年
运动训练专业:
3000
元
/
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退剩余的学费。
3
、奖学助学金、减免学费
(
1
)省体院奖学金:
特等奖
1500
元、一等奖
800
、二等奖
500
元、三等奖
300
元。评选条件:品学兼优、勤奋上进、努力学习;没有违纪、补考、漏考、缺考的学生可以参评。
(
2
)减免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具有优异运动成绩可以减免学费,标准如下:
奥运会冠军:免交学费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第一名减
2000
元、第二名减
1500
元、第三名至第八名减
1000
元
国内三大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运会):第一名减
1000
元、第二名至第八名减
800
元
(
3
)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政策:
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正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为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鉴于我院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我院“辽宁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七、招生录取说明
1
、调档比例:
12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三校生:按省划定的文化基础课(参加省组织的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省体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体育测试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中生:按参加体育类考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按考生综合成绩(参加省体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将录取名册上报到省招考办备案。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2334 6956
024-2334 6927
传
真:
024-2334 6956
邮
编:
110006
网
址:
www.lnen.cn/mb/view.html?actionType=home&domainid=96
6
、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
1
)报名时间、地点:
(
2
)工作安排:
(
3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
注
|
|
文
化
课
|
语文
|
9
:
00-11
:
00
|
省体院教学楼
|
|
数学
|
15
:
00-17
:
00
|
|
||
政治
|
9
:
00-11
:
00
|
|
||
专业综合课:
运动解剖生理学
|
9
:
00-11
:
00
|
省体院教学楼
|
|
|
身体素质
|
|
7
:
30
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
|
13
:
30
集合
|
(
4
)
6
月
11
日—
16
日命题教师判卷。
(
5
)
6
月
16
日—
20
日体育测试、文化考试成绩汇总。
(
6
)
6
月
22
日—
25
日成绩上报省招考办。
(
7
)
7
月—
8
月按照省招考办统一部署进行录取。
(
8
)
8
月下发录取通知书。
社会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
注
|
|
专业综合课:
运动生理解剖学
|
9
:
00-11
:
00
|
省体院教学楼
|
|
|
身体素质
|
|
7
:
30
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
|
13
:
30
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
|
面试
|
|
省体院教学楼
|
|
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