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
8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
89号
办学类型:
普通
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
招生
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共同课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
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510107
|
园艺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2
|
570101
|
食品生物技术(检验)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3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4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5
|
670301
|
文秘(涉外)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6
|
630704
|
茶艺与茶叶营销(传承与技艺)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7
|
670106K
|
英语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3600
|
8
|
670202
|
商务英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9
|
670205
|
商务日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10
|
670208
|
应用韩语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11
|
670104K
|
语文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3000
|
12
|
670105K
|
数学教育
|
三年
|
三年
|
理工
|
3000
|
1
3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6000
|
1
4
|
610114
|
声像工程技术(舞台灯光与音响)
|
三年
|
三年
|
理工
|
4500
|
1
5
|
650219
|
音乐表演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6000
|
1
6
|
670112K
|
音乐
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艺术文、艺术理
|
4100
|
1
7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三年
|
三年
|
文史、理工
|
4500
|
1
8
|
660303
|
社会体育
(舞蹈健身)
|
三年
|
三年
|
体育文
体育理
|
4500
|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
情况
说明
1、学费
和住宿费的
收取标准:
学费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
4人间
每生每年
1200元
;
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
2、学费
和住宿费
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
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
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
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
10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
志愿
及
录取
我校
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类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高职三校生组高职(专科)三校生批实行遵守辽宁省招考委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
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在
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
录取
投档模式,
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在
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
在
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录取
模式。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
分、
降分
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
规定执行。
5
、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根据
综合
分
按省投档综合分
从高到低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
2加美术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类: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
1、
音乐教育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
专业课
均达到省招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
,如果考生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的,取
参加科目
成绩中最高分做为
专业课分数
,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综合分计算方法:
(
文化课分
×
0)
+
(专业课分
×
1)
2、
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
专业课
均达到省招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
,如果考生同时参加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等其中科目的考试,取参加所有加试科目中最高分为专业课分数。
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综合分计算方法:
(
文化课分
×
0)
+
(专业课分
×
1)
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并列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
社会体育
(舞蹈健身)
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
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课
成绩(含高考加分)
除以
5加体育专业
课成绩
。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8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
024-53909888
网址:
http://www.fstc.cn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