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
沈阳体育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
36
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
4
年
,
学习年限为
3-6
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1219394
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64761
平方米,专任教师
503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21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7265.53
万元,图书
66.68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40201
|
体育教育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040203
|
社会体育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040204
|
运动人体科学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110202
|
市场营销
|
4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050301
|
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
|
4
|
新闻传播学
|
文学
|
050201
|
英语(体育英语方向)
|
4
|
外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110302
|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
|
4
|
公共管理
|
管理学
|
110206
|
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
|
4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050412
|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模特艺术方向)
|
4
|
艺术
|
文学
|
040202
|
运动训练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040205
|
民族传统体育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040207S
|
休闲体育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040207S
|
休闲体育(高尔夫方向)
|
4
|
体育学
|
教育学
|
040206S
|
运动康复与健康
|
4
|
体育学
|
理学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
|
4
|
教育学
|
理学
|
071502
|
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
|
4
|
心理学
|
理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含专升本)、社会体育专业
4000
元
/
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英语专业(体育英语方向)
4800
元
/
学年·人;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
4200
元
/
学年·人;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模特艺术方向)
10000
元
/
学年·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0000
元
/
学年·人;休闲体育
4800
元
/
学年·人;休闲体育(高尔夫方向)
10000
元
/
学年·人;运动康复与健康
4800
元
/
学年·人;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
4200
元
/
学年·人;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
4200
元
/
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
1200
元
/
学年
•
人。
(
严格遵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
/
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
1500
元
/
年,二等
1000
元
/
年,三等
800
元
/
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
6000
元
/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国家助学金:一等
4000
元
/
年,二等
2500
元
/
年;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省份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我院录取省份招生计划数的
100%
,进档考生原则上以考生填报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在
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6.
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时,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除以
7.5,
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是考生必须参加我院校考,文化分进入各省控制线后,按专项成绩分省、分文理、分专项、按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办法
(一)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交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审核、身份确认、现场采集照片
1
.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沈阳体育学院办公楼本科招生报名处
(二)考生本人来我院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除证件等原件外,须均用
A4
纸张打印或复印):
1.《
2011
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2.《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3.
《
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4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学历证明、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往届毕业生交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7
.
户口簿
和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考生所在页和
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临时身份证无效);
8
.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011
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号和《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未办理高考考生号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不予备案与录取。)
9.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考生阅读后签字;
10
.考生报考专项按照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为准,不予改动。
二、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
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可在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体育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文化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午
|
下午
|
9:00
——
10:30
|
14:00
——
15:30
|
|
|
语文
|
数学
|
|
政治
|
英语
|
考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
三、面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参加
四、冰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
冰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时间安排:
滑冰专项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八一速滑馆
滑雪专项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白清寨滑雪场
五、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进入控制线后,按文体综合分分专项、分男女、按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均为
10,000
元
/
学年;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学费为
4,800
元
/
学年;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及要求
1.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
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
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4.
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011
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
(二)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地点
1.
时间:
2.
地点:沈阳体育学院办公楼本科招生报名处
(三)申报材料(除证件等原件外,须均用
A4
纸张打印或复印)
1.
《
2011
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2.
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6.
《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7.
《
2011
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8.
考生号,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011
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号和《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原件及复印件。(注:未办理高考考生号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不予备案与录取。)
9.
考生本人来我院报名时须提交以上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
二
〇
一
一
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