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
   
    9
   
   号
   
    (
   
   邮编:
   
    11604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习年限:学制为七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7-9
   
   年;
   
    
  
   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5-7
   
   年;
   
    
  
   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4-6
   
   年;
   
    
  
   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
   
    3-5
   
   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13.9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1.67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631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311
   
   人。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
   
    2008
   
   年招生计划总数
   
    
     1824
    
   
   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
   
    
     1219
    
   
   人,面向外省招生
   
    
     605
    
   
   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
   
    
     0
    
   
   人,招收高中毕业生
   
    
     1189
    
   
   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 。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 
       
        100301
         | 
       
        临床医学(本硕连读)
       
       
         | 
       
        7
         | 
       
        理
        
         
         
        
        工
        
          | 
       
        医学
        
          | 
| 
       
        100301
         | 
       
        临床医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301
         | 
       
        临床医学(英语班)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302
         | 
       
        麻醉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201
         | 
       
        预防医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 
       
        070402
         | 
       
        生物技术
       
       
         | 
       
        4
         | 
       
        理
        
         
         
        
        工
        
          | 
       
        理学
        
          | 
| 
       
        100303
         | 
       
        医学影像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304
         | 
       
        医学检验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304
         | 
       
        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检验方向)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401
         | 
       
        口腔医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801
         | 
       
        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 
       
        5
         | 
       
        理
        
         
         
        
        工
        
          | 
       
        医学
        
          | 
| 
       
        100801
         | 
       
        药学
       
       
         | 
       
        4
         | 
       
        理
        
         
         
        
        工
        
          | 
       
        理学
        
          | 
| 
       
        110302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5
         | 
       
        理
        
         
         
        
        工
        
          | 
       
        医学
        
          | 
| 
       
        030101
         | 
       
        法学
       
       
         | 
       
        4
         | 
       
        理
        
         
         
        
        工
        
          | 
       
        法学
        
          | 
| 
       
        050408
         | 
       
        艺术设计
       
       
         | 
       
        4
         | 
       
        艺术文
        
          | 
       
        文学
        
          | 
| 
       
        050408
         | 
       
        艺术设计
        
          | 
       
        4
         | 
       
        艺术理
        
          | 
       
        文学
        
          | 
| 
       
        050408
         | 
       
        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 
       
        4
         | 
       
        艺术文
        
          | 
       
        文学
        
          | 
| 
       
        050408
         | 
       
        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 
       
        4
         | 
       
        艺术理
        
          | 
       
        文学
        
          | 
| 
       
        050416
         | 
       
        摄影
        
          | 
       
        4
         | 
       
        艺术文
        
          | 
       
        文学
        
          | 
| 
       
        050416
         | 
       
        摄影
        
          | 
       
        4
         | 
       
        艺术理
        
          | 
       
        文学
        
          | 
| 
       
        630201
         | 
       
        护理
       
       
         | 
       
        3
         | 
       
         | 
       
         | 
| 
       
        620404
         | 
       
        医
        
         
         
        
        药
        
         
         
        
        营
        
         
         
        
        销
       
       
         | 
       
        3
         | 
       
         | 
       
         | 
| 
       
        630410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医学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科升本科”字样;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及宿费收取标准:
   
    
| 
       
        专
        
         
         
        
        业
        
          | 
       
        收费标准
        
          
       
        元
        
         /
        
        生·年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 
       
        55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辽教发
        
         [2004]31
        
        号文件
        
          | 
       
        本硕连读
        
          | 
| 
       
        生物技术
        
          | 
       
        4200
         | 
       
        辽价发
        
         [2004]31
        
        号文件
        
          | 
       
        本
        
         
         
        
        科
        
          | 
| 
       
        临床医学(英语班)
        
          | 
       
        待定
        
          | 
       
         | 
       
         |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医学检验、预防医学
        
          
       
        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检验方向)
        
          
       
        医学影像学、麻醉学
        
          
       
        药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 
       
        48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辽教发
        
         [2004]31
        
        号文件
        
          | 
       
        本
        
         
         
        
        科
        
          | 
| 
       
        法学
        
          | 
       
        45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
        
          | 
       
        本
        
         
         
        
        科
        
          |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80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
        
          | 
       
        本科,联合办学,第一年按大连外国语学院学费标准执行
        
          |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45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
        
          | 
       
        本科,联合办学,后四年按大连医科大学学费标准执行
        
          | 
| 
       
        艺术类各专业
        
          | 
       
        100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辽教发
        
         [2004]31
        
        号文件
        
          | 
       
        本
        
         
         
        
        科
        
          | 
| 
       
        护理
        
          | 
       
        50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
        
          | 
       
        专
        
         
         
        
        科
        
          | 
| 
       
        医药营销
        
          | 
       
        48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辽教发
        
         [2004]31
        
        号文件
        
          | 
       
        专
        
         
         
        
        科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4500
         | 
       
        辽价发
        
         [2003]15
        
        号文件、辽教发
        
         [2004]31
        
        号文件
        
          | 
       
        专
        
         
         
        
        科
        
          | 
  
   住宿费收费标准、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一)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
   
    
  
   1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
   
    /
   
   人·年
   
    
  
   2
  
  
   )国家助学金
   
    
  
   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者经过评选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3000
   
   元
   
    /
   
   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1500
   
   元
   
    /
   
   人·年
   
    
  
   (
  
  
   二
   
    )
   
   学校奖学金
   
    
  
   1
  
  
   )综合类奖学金
   
    
  
   
   
  
  
   一等奖
   
    
    
    20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3%
    
  
   
   
  
  
   二等奖
   
    
    
    14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7%
    
  
   
   
  
  
   三等奖
   
    
    
    8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15%
    
  
   2
  
  
   )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由我校校友主动捐助设立;博康医药奖学金,由辽宁省博康药业(器械)有限公司捐助设立。
   
    
  
   
   
  
  
   学长奖学金
   
    
    
    
    
    
    
    1000
   
  
  
   元
   
    /
   
   人·年
   
    
    
   
  
  
   全校评选
   
    30
   
   人
   
    
  
   
   
  
  
   博康医药奖学金
   
    
    
    1000
   
  
  
   元
   
    /
   
   人·年
   
    
    
   
  
  
   全校评选
   
    30
   
   人
   
    
  
   3
  
  
   )单项奖学金: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实践奖学金、英语之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5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5%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3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10%
   
  
  
   
  
   
   
  
  
   科技创新奖学金
   
    
    
    500
   
  
  
   元
   
    /
   
   人·年
   
    
    
   
   
    全校评选
    
     50
    
    人
   
  
  
   
  
   
   
  
  
   文体活动奖学金
   
    
    
    2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5%
   
  
  
   
  
   
   
  
  
   社会工作与实践奖学金
   
    200
   
  
  
   元
   
    /
   
   人·年
   
    
    
   
   获奖比例
   
    5%
   
  
  
   
  
   
   
  
  
   英语之星奖学金
   
    
    
    200
   
  
  
   元
   
    /
   
   人·年
   
    
    
   
   
    全校范围按要求评选
   
   
    
  
   (
  
  
   三
   
    )
   
   国家助学贷款
   
    
  
   凡考入我校的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不能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者,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国家贴息
   
    100%
   
   ,最长贷款期限为十年。
   
    
  
   (
  
  
   四
   
    )
   
   勤工助学
   
    
  
   为保证特困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广开勤工助学渠道等措施,学生通过业余时间的劳动,每月可获得
   
    150
   
   元的补助费。
   
    
  
   (
  
  
   五
   
    )
   
   困难补助
   
    
  
   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困难补助。
   
    
  
   
    六、招生录取原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辽宁省一批本科
   
    100%
   
   ;辽宁省二批本科
   
    105%
   
   ;其他招生的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均为
   
    120%
   
   。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特别需要提出的是,我校医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对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的要求,建议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药类专业。
   
    
  
   3.
  
  
   院校录取原则
   
    
  
   ①
  
  
   按照国家及辽宁省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
   
    2008
   
   年在辽宁省一批
   
    A
   
   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②
  
  
   除辽宁省一批本科
   
    A
   
   段,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其他批次志愿录取方式如下:
   
    
  
   当第一学校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科目总分(艺术类考生按综合总分),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者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③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④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化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⑤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以文化课成绩(包括数学分)的
   
    60%
   
   和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
   
    40%
   
   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及网址
    
     
  
   
   
  
  
   联系电话:
   
    0411-86110085
    
  
   
   
  
  
   传
   
    
    
   
   真:
   
    0411-86110089
    
  
   
   
  
  
   联系地址:大连医科大学
   
    
    
   
   学生处
   
    
  
   
   
  
  
   学校网址:
   
    www.dlmedu.edu.cn
    
  
   
   
   E-mail
  
  
   地址:
   
    dy_student@dlmed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