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

硕士点个数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辽宁医学院2011招生章程 -2011-04-20 12:57:00
辽宁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 :辽宁医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各专业、药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农学、工学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 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七年;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5512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5819平方米,专任教师7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0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558.32万元,图书9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不限统考外语语种。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301
临床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英语班)
5
医学
医学
100302
麻醉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5
医学
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4
医学检验
4
医学
理学
100701
护理学
4
医学
理学
100801
药学
4
医学
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
4
管理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
4
管理
管理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安全方向)
4
工学
工学
090601
动物医学(临床兽医学方向)
4
农学
农学
090601
动物医学(动物防疫检疫方向)
4
农学
农学
090501
动物科学
4
农学
农学
100701
护理学(专升本)
3
医学
理学
090601
动物医学(专升本)
2
农学
农学
090501
动物科学(专升本)
2
农学
农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工学
510301
畜牧兽医
3
510303
饲料与动物营养
3
510305
兽医
3
510307
动物防与疫检疫
3
5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3
620404
医药营销
3
630201
护理
3
630404
眼视光技术
3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3
510301
畜牧兽医(中职升专)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 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 辽宁医学院 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医学院 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 辽宁医学院 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医学院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 院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临床医学(含所有专业方向)、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均为 4800 / 年;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含所有专业方向)均为 4500 / 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含所有专业方向)均为 4200 / 年;动物科学(含所有专业方向)、动物医学(含所有专业方向)均为 3100 / 年。
高职专科: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均为 5000 / 年;医药营销 4500 / 年;其它各专业均为 4800 / 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1 、批准退学的学生,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
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 、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凡未发生的项目予以退费。
六、学校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贷款。学校还实施勤工助学以及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等保障措施,扶持特困生完成学业。
七、招生录取规则:
1 、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05%,或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办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12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建议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护理学业学习。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辽宁省其他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其他省(市、自治区)投档方法,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办规定执行。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投档时录取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分专业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适当照顾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设分数级差为10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总成绩加上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实行动态管理。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控制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 、其他说明问题: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7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416-4673436 、4673536
真: 0416-4580464
址: www.lnmu.edu.cn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