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14187
。
第三条 学院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概况: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 2008 年 4 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为自治区和全国铁路经济建设服务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有中等职业教育职能。
学院现有各类在校学生 7000 余名,教职工 420人 ,其中 75% 以上的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 56% ,目前有 30 余名教师正在进修硕士、博士学位。学院建筑面积 11 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 43 个,室内、外实习演练场所 12 处,教学仪器 6700 余台(件)。建有音像、语音、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和各类专业教室。校园内安装了双向可控闭路电视系统,计算机校园网通过 10 兆光缆接入国际互联网。图书馆建筑面积 2000 余平方米,藏书 22 万册,订阅各种报刊杂志 482 种。
学院开拓办学思路,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拓宽就业渠道,内引外联,确立了面向社会、服务市场,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宗旨。学院本着让学生既成才,又成人的原则,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注重对学生加强德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第七条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2008 年面向区内计划招生 500 人,招生专业 8 个。
序号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招生计划人数
备
注
1
520206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90
无色盲、色弱,
男女比例为
8:2
2
520208
铁道工程技术
三年
90
3
520204
铁道机车车辆
三年
80
无色盲、色弱,全部男生
4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0
5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80
6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三年
40
7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40
8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40
四、录取规程和办法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