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
12673
二、学院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开设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国
35
所
“
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之一,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
“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
”
的院校,内蒙古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坚持
“
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为保障,以特色求发展
”
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
280
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
:
新校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邮编:
010070
)
老校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
69
号(邮编:
010011
)
七、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1.2010
年招生计划
:
3300
人,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
2610
人,中职毕业生
690
人。
2.
招生专业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开设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技术方向)、软件技术(
.NET
方向)、软件技术(
JAVA
方向)、软件技术(数据库应用与信息化技术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动漫设计与制作、
游戏软件、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
八、录取规则
:
按照
《
2010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
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由于受现有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
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
.录取具体方式:
(
1
)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
2
)
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
3
)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4
)电子政务专业为我院与自治区党委机要局联合招收,为提前录取专业,招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并要求通过自治区党委机要局政审和面试合格,年龄
20
周岁以下
(
(
5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十、学
费
:软件工程系各专业
6000
元
/
学年,艺术类各专业
7000
元
/
学年,其余各专业
5000
元
/
学年。
十一、其它:
1.
我院执行自治区关于高职高专院校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
我院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招生照顾政策。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
0471
)
4909810 4963403 4909988
联
系
人:冀
滨
传
真:(
0471
)
4909988
网
址:
http://www.imeic.cn
E-mail: dzxy.zb@163.com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