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
12673
二、学院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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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
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之一,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
“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
”
的院校,内蒙古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坚持 “ 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为保障,以特色求发展 ” 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 280 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学院坚持 “ 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为保障,以特色求发展 ” 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 280 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
: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邮编:
010070
)
老校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
69
号(邮编:
010011
)
七、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1.2011
年招生计划
:
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
。
2.
招生专业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开设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技术方向)、软件技术(
.NET
方向)、软件技术(
JAVA
方向)、软件技术(数据库应用与信息化技术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智能产品开发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软件设计方向)、应用电子技术
(
自动控制方向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电气控制方向)、
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采集与控制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系统开发方向)、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工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与管理方向)、
移动通信技术(
3G
软件开发方向)、
工业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文秘(涉外文秘)、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连锁经营管理、电子政务、营销与策划、园林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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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专业。
八、录取规则
:
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
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1. 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3. 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 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3. 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
.录取具体方式:
( 1 )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 2 ) 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 3 )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1 )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 2 ) 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 3 )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4
)电子政务专业为我院与自治区党委机要局联合招收,为提前录取专业,招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并要求通过自治区党委机要局政审和面试合格,年龄
20
周岁以下(
1991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身高男
1.68
米
以上,女
1.60
米
以上,裸视力
4.6
以上。
(
5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十、学
费
:软件工程系各专业
6000
元
/
学年,艺术类各专业
7000
元
/
学年,其余各专业
5000
元
/
学年。
十一、其它:
1.
我院执行自治区关于高职高专院校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
学院设立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
我院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招生照顾政策。
十二、招生咨询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
0471
)
4909810 4963403 4909988
联
系
人:冀
滨
传
真:(
0471
)
4909988
网
址:
http://www.imeic.cn
E-mail: dzxy.zb@163.com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