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0871
;自治区招生代码:
771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院概况:学院
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建筑类高职院校,
2007
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二、办学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北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南校区)
三、考生要求:
1
、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
、性别比例:无要求
3
、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美术加试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非色盲、色弱。
四、录取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2
、艺术类考试录取规则:按照美术加试成绩乘以
40%
与文化课程成绩乘以
60%
相加所得综合分数高低,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我院只承认本院校美术加试合格成绩。
五、收费标准
: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招生专业学费为
7000
元人民币
/
学年;民族预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
4000
元人民币
/
学年,剩余
3
年均为
5000
元人民币
/
学年;其余专业均为
5000
元人民币
/
学年。
六、招生计划:
2009
年学院共设招生专业
26
个,共
30
个专业方向,招生总计划
3090
人
,
其中区外招生
740
人,区内招生
2350
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等详情,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
http://zs.imaa.edu.cn
查询。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
联系部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71—3996910
;
0471—3964369
(
fax
):
0471—3996910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