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内蒙古呼和浩特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创建时间1960年

男女比例 61:39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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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30 16:06: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 、学校代码: 10139

5 、学校地址: 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 185 号(西校区)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47 号(东校区)

6 、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 1960 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会计、金融三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我校 2014 年招生计划。 2014 年我校面向全国 2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来源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 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 专业志愿清 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 文科考生依次根据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十二 本科专业中 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高职高专各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十三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110 分,且口试成绩为 B 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100 分。

经济学(基地班)专业数学单科成绩 90 分以上。税收学(注册税务师方向)、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专业数学单科成绩 80 分以上。

第十四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软件工程、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如考生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录取系统安排到未录满专业; 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 民族预科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转入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习。

第五章 学费、学历与学位

十八 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学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其中 普通本科学生 3500 / 学年,蒙语授课学生 2800 / 学年,民族预科生 3000 / 学年,高职高专学生 5000 / 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服务外包方向) 13000 / 学年(含实践技能培养费 9500 / 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 4000 / 学年、后两年 8000 / 学年。

十九 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对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登陆网站方式对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进行咨询。

学校网址: http://www.imuf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imufe.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471—3662060 0471—366207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471—3662973( 传真 )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 185 号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0 10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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