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2009
年招生章程
学
院
名
称: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
13697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
29
号;邮编:
030031
第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学院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学院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六条
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1
、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在文化课、专业课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报考酒店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
170
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
160
厘米以上
;
3
、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
172
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
163
厘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双眼裸视不低于
0.7
。
4
、体检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
、我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每年约有
30%
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每年拨专款
50
余万元,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九条
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网址:
www.sxtvi.edu.cn
咨询电话:
0351-7973253
7973560
7973273
传真电话
:
0351-7973202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
00
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