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 “ 阳光工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院自建院伊始,便确立“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院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对其核心课程体系进行了结构性的调整,将课程分别纳入技能教育模块、通识教育模块、专业教育模块等 3 大模块,专业课与非专业课的比例设为 50 : 50 左右,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设为 60 : 40 左右,并在课程体系中大大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文科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 25% ,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 35% 。此外,学院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七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每位学生一次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院教学资源许可,学生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八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院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与 23 所海外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关系,形成 2+2 、 3+1 、 3+1+1 、 4+1 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学院也与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展开了交流活动,与 3 所台湾地区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第九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 2007 年 1 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 60 名学生,分为两个班,试行英语教学,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 2008 年 2 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相比于传统的体育课,体育俱乐部重锻炼、轻竞技,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院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一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05% 左右,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收费情况如下: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院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期间,厦门大学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 0592-2186219 )和电子信箱:
xmujw@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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