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 省属重点大学 ,安徽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 130 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 100%-120% 。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 100% 。
4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限定。
( 1 )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110 分,报考林学(中外合作培养) 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100 分, 且口语成绩优良。
( 2 )报考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数学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100 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5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6 、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7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8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 2014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9 、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 A 志愿报考,对 A 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 一本分数线 8 分及其以上,尽可能 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0 、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 Lakehead University )合作培养林学(含森林经营和管理、森林健康和保护、木材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管理、保护区规划管理五个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学前两年学习期间成绩合格、英语水平达到要求、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获准签证,后两年可赴加拿大湖首大学就读。学生按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颁发证书: 本科学生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 国家规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130 号
邮编: 230036
电话: 0551-65786603 、 6 5786135
网址: http://www.ahau.edu.cn
十、其他须知:
1 、 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 我校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共同开展“ 2+ 2 ” 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对于在本科阶段前两年成绩平均绩点达 3.0 以上、 英语达到托福网考 79 分或雅思 6.5 分 、 综合素质好 、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通过选拔,可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学习两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我校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分别颁发的学士学位。
2 、奖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对录取的优秀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或自主选择专业奖励政策。
( 1 )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 40 分及其以上的考生,给予减免 4 年 学费的奖励。
( 2 ) 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 总分 高出考生所在地 一本分数线 15 分及其以上,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 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 。
( 3 )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 20% ,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 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 。对第一学期学习成绩 达不到 所在专业前 20% 的学生, 学校将根据师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等具体情况,列出部分专业供 其 自主选择;或参加相关科目的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可以自主选择到相关专业学习。
对学生进校后第二学期拟转入园林、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需加试美术,加试合格者方能转入园林、城乡规划专业学习。
3 、资助政策: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种社会团体、个人的奖助学金 30 多项。通过奖助学金、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形式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辅修政策: 我校实行学分制 教学管理制度,学习质量高、进程快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 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发给学生相应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