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全称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
、校
址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
1595
号
邮编:
130122
3
、办学层次:
本科
4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5
、学习形式:
全日制
6
、外语语种:
国际经济与贸易招英语考生
,
其它专业:
语种不限。
7
、身体状况:
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规定中的体检标准;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8
、男女比例
:不限。
9
、学费标准
: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专业
13000
元
/
年;艺术设计、雕塑专业
14000
元
/
年;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
11500
元
/
年。
10
、招生人数
:面向全国
1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1750
人,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11
、颁发证书
:自
2008
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毕业证书。
12
、录取原则:
(一)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①山东、内蒙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我院颁发的艺术加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内蒙最低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同等以上学历高校专业加试合格证,优先录取取得我校艺术加试合格证的考生。
②其他各省: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计入该省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④
数学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二)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
(四)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13
、咨询、联系电话:
(
1
)联系电话:(
0431
)
84529046
、
84529041-8203
传 真:(
0431
)
84529046
联 系 人:
(
2
)网
址:
www.cctourcollege.com
(
3
)电
邮:
lvyouxueyuan@hotmail.com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