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 2011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是 2010 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满洲里市, 2010 年正式招收国家计划内高职专科学生。现开设应用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与实务、艺术设计、家具设计等专业。
满洲里市北邻俄罗斯,西连蒙古国,素有“亚洲之窗”的美誉,曾荣获“全国文明口岸”、“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满洲里城市充满俄罗斯风格,异国情调浓郁,到处可见在此经商、旅游、购物、休闲的俄罗斯人,是一座独领中俄蒙三国风情,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 2010 年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强。
第三、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名称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 : 14285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高专
学 制 :三年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即:学费为 4000 元 / 学年 , 艺术类 5 000 元 / 学年。
第四、 录取规则:
1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我院艺术类考生,录取参考全区统一加试成绩 , 不实行校考。
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 、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 、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6 、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9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办学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华埠大街 1 号万达广场对面
招生办联系电话:( 0470 ) 6242098 、 6242099 (兼传真)
电子邮件: zsb@mzlxy.cn 邮编: 021400
学院网址: http://ey.mzlxy.cn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解释权归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