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92年

男女比例 37:63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04 10:57:00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4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 14030

第四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三路 ( 常宁宫北 )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次:高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我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

第九条 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十条 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照 2013 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七章 奖、贷、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成立了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 8000 / 人•年;励志奖学金: 5000 / 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 / 人•年;困难助学金: 2500 / 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6000 / 人•年。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 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传真: 029-85610805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三路(常宁宫北)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 710125 址: www.sxetcedu.com

电子邮件: 549827609@QQ.com

第八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4 5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