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009
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
、学校代码(国标):
13417
3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
282
号。
4
、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
211
工程
”
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录取规则
1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
100%-120%
的比例范围内。
3
、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由于工科专业尤其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录取时从严执行。
4
、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5
、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
3
分
。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
否则,作退档处理
。
7
、
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
、
收费标准:
10000
元/年,住宿费为
800
元/年。
9
、学业期满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10
、咨询电话:
0312
一
7523462 /7523164
传
真:
0312
一
7523475
E
—
mail:
hdky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