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009
    
   
  
  
   
    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
   
  
  
   、学校代码(国标):
  
  
   
    13417
    
  
   
    3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
  
  
   
    282
   
  
  
   号。
   
    
  
   
    4
   
  
  
   、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
  
  
   
    211
   
  
  
   工程
   
    ”
   
   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录取规则
   
  
  
   
    
  
   
    1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
  
  
   
    100%-120%
   
  
  
   的比例范围内。
   
    
  
   
    3
   
  
  
   、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由于工科专业尤其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录取时从严执行。
  
  
   
  
   
    4
   
  
  
   、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5
   
  
  
   、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
  
  
   3
  
  
   分
  
  
   。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
  
  
   否则,作退档处理
  
  
   。
  
  
   
  
   
    7
   
  
  
   、
  
  
   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
   
  
  
   、
  
  
   收费标准:
  
  
   
    10000
   
  
  
   元/年,住宿费为
  
  
   
    800
   
  
  
   元/年。
   
    
  
   
    9
   
  
  
   、学业期满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10
   
  
  
   、咨询电话:
  
  
   
    0312
   
  
  
   一
  
  
   
    7523462 /7523164
    
  
   传
  
  
   
    
    
   
  
  
   真:
  
  
   
    0312
   
  
  
   一
  
  
   
    7523475
    
  
   
    E
   
  
  
   —
  
  
   
    mail:
    
    
   
   
    
     
      hdkyz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