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暂无信息

男女比例 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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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20 15:35:00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 2010 年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2010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学校全称: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3739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 [2004]48 号文批准成立 , 国家教育部教发函 [2004]76 号文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城建技术、数码技术、交通技术、能源与化工技术、健康技术、管理与信息技术及教育旅游等七个二级学院。
录取规则
1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
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 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
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3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4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
5 对男女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6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
7 对享受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
8 招生专业详见我院 2010 年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
文史类: 6600 / 年;理工类: 6600 / 年。
奖学助学办法: 为切实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经济困难学生入学 绿色通道 。即对被录取的经济困难新生,采取贷、缓、减、助等多种办法,确保每位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毕业与发证
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学院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 19 号(长安校区)
邮政编码: 710118
西安市环山旅游路草堂寺景区内(新校区)
联系电话 029-82022607
029 82022607
www.yt-edu.cn
电子邮箱 dongfang_yat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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