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
2010
年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2010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学校全称: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3739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
[2004]48
号文批准成立
,
国家教育部教发函
[2004]76
号文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城建技术、数码技术、交通技术、能源与化工技术、健康技术、管理与信息技术及教育旅游等七个二级学院。
录取规则
:
1
、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
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
、
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
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3
、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4
、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
5
、
对男女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6
、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
7
、
对享受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
8
、
招生专业详见我院
2010
年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
文史类:
6600
元
/
年;理工类:
6600
元
/
年。
奖学助学办法:
为切实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经济困难学生入学
“
绿色通道
”
。即对被录取的经济困难新生,采取贷、缓、减、助等多种办法,确保每位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毕业与发证
:
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学院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
19
号(长安校区)
邮政编码:
710118
西安市环山旅游路草堂寺景区内(新校区)
联系电话
:
029-82022607
传
真
:
029
—
82022607
电子邮箱
:
dongfang_yata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