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12829
    
    
  
   
    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
    
    高职
    
    
    
  
   
    高校性质:
   
  
  
   全日制公办省属院校
   
    
  
   
    学院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
   
    1号
    
    
    
     邮政编码:
    
    712000
    
  
   
    招生对象:
   
  
  
   1、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招收参加陕西省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名称: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一、录取规则
   
    
  
   1、学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无色盲、色弱。
   
  
   3、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的处理,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6、各专业录取时外语语种均为英语,无口试要求。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二、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2、住宿费:每学年800元。按学年收取。
   
  
   三、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办法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特困生
   
    2500元/年,一般特困生1500元/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有关须知
   
    
  
   1、被录取的新生,须
   
    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
   
    进行
   
   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
   
    体检不合格,
   
   资格审查
   
    有不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4、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732000
    
    
    029—33732444
    
  
   E-MAIL:ZSB@SCY.CN
   
  
   学院网址:
  
  
   http://www.sxptife.net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