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院
二
、
学校地址、邮编
、
网址
:
未央校区
(新校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
1
号
邮编:
710021
含光校区
(老校区)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
74
号
邮编:
710068
网
址:
http://www.xiyi.edu.cn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五、招生计划:
本科面向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科面向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具体
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原则
:
1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3
、录取志愿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再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仍未满额,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通过调配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满额为止。
4
、
录取专业以第一专业为主。第一专业人数未满额,再考虑第二专业,
依此类推,
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
、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同时考虑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6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7
、对
未完成计划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我校将把多余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省(
自治区、直辖市)
。
8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9、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0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
体检要求
:
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如下:
1、
有肝功能异常和表面抗原呈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
2、
凡报考护理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此外,报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
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60
厘米;报考护理(涉外方向)、家政服务(涉外方向)专业的考生,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
厘米。
3、
报考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双手无残疾,双眼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度数须在
400
度内,且双眼矫正视力正常,并无斜视、青光眼及视网膜脱落等疾病。
4、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
八
、学
费标准
:
本科: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方向
5000
元
/
人
.
年,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专业
4500
元
/
人
.
年;高职(专科)各专业:
5500
元
/
人
.
年。
九、
颁发
证书
:成绩合格、符合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西安医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奖、贷学金情况:
学校设有
国家
奖学金、
国家励志
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并设有
国家助学金、
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
、
本章程针对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
十二、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
(
029
)
86177408
86177409
(未央校区)
88462933
(含光校区)
传真:
(
029
)
86177408
86177398
(未央校区)
88462933
(含光校区)
E-mail
:
xy861774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