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
(
国标代码:
11395)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
15
个院系(其中有
8
个二级学院),
45
个本科专业,
25
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12156
人,其中本科生
11058
人。
2014
年面向全国
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录取本、专科生
3040
名。
二、录取原则
1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
、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5
、按国家规定,我院
10
个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6
、院校志愿录取: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7
、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安排专业,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9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
本科:文史类
3500
元
/
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
4500
元
/
人·年;艺术类
7000
元
/
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
5000
元
/
人·年;外语、理工类
5500
元
/
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榆林学院专业奖学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崇文西路
4
号
邮政编码:
719000
联系电话:
0912
—
3893616
、
3895477
传
真:
0912
—
3896393
学校网址:
http://www.yuli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