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
校
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168
号(南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212
号(中校区)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办学性质
公办
一、院校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综合性地方普通高等院校。
二、有关录取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男女生录取比例
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三、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⒈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无分数级差要求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⒉
英语专业须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
⒊
进档考生以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高低优先确定专业(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⒋
加分
(
或降分
)
考生: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加分
(
或降分
)
的相关政策,并按加分
(
或降分
)
后的成绩排序。
⒌
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比例为
120%
。
⒍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
,
录取原则为:
(
1
)艺术设计、美术学、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
=
文化课总分×
40%+
专业课总分×
60%
;
(
2
)戏剧影视文学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
=
文化课总分×
50%+
专业课总分×
50%
;
(
3
)音乐学、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⒎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
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学科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财经
3500
元
/
学年; 理工、体育、外语
4500
元
/
学年;美术学、音乐学
7000
元
/
学年;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
9000
元
/
学年、音乐表演
11000
元
/
学年。
高职(专科):
文史、理工
5500
元
/
学年;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方向)
9000
元
/
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类型公寓标准分为
650
元
/
学年、
800
元
/
学年、
1000
元
/
学年。
六、奖助措施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助措施。
奖学金:有学院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福慧慈善基会奖助学金、林亮助学金、从一平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可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168
号。
邮政编码:
710065
联系电话:
029
—
88279689
、
88221619
、
88221907
传
真:
029
—
88258519
网
址:
http://www.xawl.org
电子邮箱:
xawlxyzb@sina.com
注:
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