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3年

男女比例 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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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1 13:11:00

西安文理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168 号(南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212 号(中校区)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办学性质 公办

一、院校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综合性地方普通高等院校。

二、有关录取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男女生录取比例 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三、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无分数级差要求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英语专业须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

进档考生以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高低优先确定专业(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加分 ( 或降分 ) 考生: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加分 ( 或降分 ) 的相关政策,并按加分 ( 或降分 ) 后的成绩排序。

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比例为 120%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 , 录取原则为:

1 )艺术设计、美术学、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 = 文化课总分× 40%+ 专业课总分× 60%

2 )戏剧影视文学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 = 文化课总分× 50%+ 专业课总分× 50%

3 )音乐学、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学科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财经 3500 / 学年; 理工、体育、外语 4500 / 学年;美术学、音乐学 7000 / 学年;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 9000 / 学年、音乐表演 11000 / 学年。

高职(专科): 文史、理工 5500 / 学年;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方向) 9000 / 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类型公寓标准分为 650 / 学年、 800 / 学年、 1000 / 学年。

六、奖助措施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助措施。

奖学金:有学院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福慧慈善基会奖助学金、林亮助学金、从一平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可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168 号。 邮政编码: 710065

联系电话: 029 88279689 88221619 88221907 真: 029 88258519

址: http://www.xawl.org 电子邮箱: xawlxyzb@sina.com

注: 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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